民意开始越来越多地影响一些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中国保监会这次决定以开放的姿态听取公众对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并准备根据公众的态度修改草案。而此前保监会曾因交强险费率制定过程不透明而受到人们的质疑。
“这是从15日到20日晚8点,传到保监会的电子邮件和传真件。”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手里拿着一摞厚厚的打印文件告诉记者,他们一共收到群众发来的电子邮件481封、传真7份。征求意见时间刚过一半,到时可能还有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传过来。
6月21日,保监会召集在京媒体记者,听取他们对草案的意见。
6月15日,保监会将草案挂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袁力说,草案于2006年6月开始起草。整个起草过程中,听取了有关政府部门、相关部委的意见,也听取了基层保险公司、保监局的意见和部分车主代表意见,但仍然感到草案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作进一步的修改,特别是在费率浮动的尺度把握等方面。
据了解,此次征集的公众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分别是:现在推出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是否合适;交强险是否应与交通违章挂钩;交强险费率浮动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权;费率上下浮动比例;费率浮动比例设置的依据。
袁力介绍,25日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保监会将再召开一次公开的专家咨询会,请有关保险专家、道路交通管理专家、事故处理专家分析草案;7月1日草案实施前,保监会将再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回答人们提出的疑问。
“整个过程我们力求听取各方面的广泛意见,能够达到公开、公平、公正。”袁力说。
浮动费率将使多数司机受益?
保监会6月15日公布的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
草案出台后,部分车主在给保监会的信中表示,交强险费率浮动中罚的条件不尽合理,而奖的条件又太苛刻,门槛太高,不具备可操作性。下浮条件过于苛刻,让人难以达到,上浮却是轻而易举。尤其对于新司机来说享受优惠太难,而更多的人面临变相涨价。
“绝大多数交通安全驾驶记录良好的投保人,将通过费率浮动制度享受到费率优惠。”袁力说,上海的例子就是个证明。
2004年4月1日,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公安交巡警总队正式启动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实施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制度。该制度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海市交警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上海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与前一年同期相比均呈现下降趋势。
此外,上海实行费率浮动制度3年来,因驾驶记录、事故记录良好而享受费率优惠的机动车占到了51.03%,38.71%的机动车费率没有浮动,只有10.26%的机动车因驾驶记录、事故记录比较差,提高了保险费率。